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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4人公告

文章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3-16 09:19:45


2023年昆都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改善昆区卫健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提升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结合昆区编制空缺情况,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4名。具体引进条件见《2023年包头市昆都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户籍不限;

(五)学历学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2.拥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海外留学人员需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海外学士)。

4.拥有国内医学类高校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5.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引进条件;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六)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取得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均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引进条件

1.包头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才;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9.用相关专业的“二学位”报考;

10.前述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昆都仑区人才引育信息化平台(http://203.57.28.219:86/)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4日17:30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系统关闭。

报名网址:http://203.57.28.219:86/member/Introduction/index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等材料电子版;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资料不全不予审核通过。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7:30

地点:昆区党政大楼5号楼311会议室(包头市钢铁大街29号5号楼311会议室)

区委人才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签署报考人员本人姓名、日期以及“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统一A4纸打印)、《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手写签字)、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签署本人姓名)。报考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材料;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报考人员隐瞒工作经历或现工作单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组织面试

经过资格复审后,区委人才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岗位需求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结构化及专业化面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8:30—12:00,面试地点: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外科大楼负一层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包头市昆都仑区林荫路41号),请考生提前1小时入场。

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过程音视频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顺序抽签产生,结构化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包含准备和答题环节),实操环节时间现场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采取函询、个别谈话、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查阅无犯罪证明材料、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经历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在考察公告发布后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取消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和考察相关事宜请持续关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昆都仑区人才引育信息化平台(http://203.57.28.219:86/)。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昆都仑区人才引育信息化平台(http://203.57.28.219:86/)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

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四、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他待遇按照《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执行。

五、其他

(一)全程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纪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

相关工作人员要对人才引进工作高度负责,因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三)实行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要求,人才引进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退出人才引进工作。

(四)政策解答

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解释。

(五)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区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472—28365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2—221238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3年包头市昆都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1).xlsx

附件2.诚信承诺书(卫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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