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充实人才总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院整体服务能力,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阿拉善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盟直卫生健康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批复》(阿人才办字〔2022〕2号),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拟面向社会占编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名,现将简章发布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范围
面向全国,不限户籍,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人,其中阿拉善盟中心医院4人,阿拉善盟蒙医医院3人(具体聘用岗位及人数以《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为准)。
二、引才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引才岗位表》。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具备与引才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起止时间具体以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ampta.cn/html/default.html)发布引才简章时间为准。
9.已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我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阿拉善盟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2.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8:30- 6月2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引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2)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报名时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要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使用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引才阶段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引才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最高学历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起始至最高学历)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包括二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并上传以函头形式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作单位证明。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引才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引才岗位表》)。
3.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须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的,按相关规定,提交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作出决定。
(三)笔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根据岗位要求,报考蒙医、蒙药岗位的须选择用蒙汉兼通试卷作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须选择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试卷由出题专家组设计,设2名专家,从盟内专家库中抽取。
4.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事业单位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6.本次公开引才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等信息,于资格复审前7日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公告。
2.从笔试成绩公布后对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1:3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不足1:3的上线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需提供证件等信息,于面试前7日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公告。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报考蒙医、蒙药岗位的考生须用蒙古语言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每位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范围的人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前公布。
同一岗位引才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组织加试,加试以专业测试形式进行,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5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2.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及时公布,
引进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和个人档案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若被考察人员在20日内未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况出现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与引进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聘用: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工作服务协议(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期);新引进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终止其服务协议。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盟纪委监委派驻盟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等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理。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者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
(三)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
引进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作弊的;
引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引才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简章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0483-8770790
阿拉善盟蒙医医院: 0483-8222231
盟纪委监委派驻盟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483-8347709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483-8770500
阿拉善盟蒙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0483-822272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附件1: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盟蒙医医院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