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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盖州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5人公告

文章来源:营口市人事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2-08-05 09:55:12


盖州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25人,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盖州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8月 1日至2004年 8月1日(含)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本人及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吸毒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详见《盖州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2年 8月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与盖州市人民法院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盖州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由于疫情原因,实施网上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2日
2、报名邮箱:869904012@qq.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需向邮箱上传《盖州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填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征信报告。网上报名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审核结果。
4、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报名方式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均应真实、准确,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不真实、不准确且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或发现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在“营口人事人才网”(http://ykrl.yingkou.net.cn)官方网站中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
(二)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
所有报考的人员进行笔试测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笔试测试内容为《写作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速录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技能测试统一采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进行,测试形式为看打,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辅警岗位的人员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录用参考)。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同步进行,时间和地点为通过报名后电话通知,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参加考试。
(三)面试
1、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考辅警岗位的人员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录用参考),以面试与录用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数无法达到要求的,以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参加面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使用标准化统一题本,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3、面试后确定考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3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而无法进行排序的,其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公示与聘用
报考同一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营口同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口人事人才网”官方网站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营口同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标准为不低于 2000 /月(含个人支付保险部分),缴纳“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遵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辽事通,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参加考试和面试。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自行打印填写),于报名时一同递交到邮箱。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真实准确、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考生从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下一环节的;
2、考生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3、考生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确认等情形。
(四)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同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本次招聘由营口同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监督,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报名咨询:李女士 15009843377
王女士 0417-7682047

附件1:盖州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盖州市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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