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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沈北新区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通知

文章来源: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4-14 16:56:08


沈北新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医院人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人员)。

二、遴选岗位及数量

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归口政法委管理)全额事业编制八级普通管理岗位1名。

三、遴选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人员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分别调入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原为差额、自收自支编制转为全额编制;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参公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按照全额事业身份进行管理。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任职条件

八级普通管理岗位1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现为八级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人员;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新录用或者任职试用期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PDF版。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20日。

网上报名邮箱网址:rsjzhyk-sbxq@shenyang.gov.cn。

2.资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要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核。

3.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依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

5.公示及聘用。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人:李姮  吴桂丽      咨询电话:88043587

附件:沈北新区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遴选报名表.docx

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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