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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沈北新区事业单位遴选通知

文章来源: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27 17:32:12


沈北新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人员)。

二、遴选岗位及数量

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政研信息中心(归口区政府办管理)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遴选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人员人事关系、工资关系调入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原为差额、自收自支编制转为全额编制;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参公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按照全额事业身份进行管理。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

(二)任职条件

现为八级、九级、十级管理岗位人员,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新录用或者任职试用期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区政府东楼311室。

2.资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核。

3.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8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依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

5.公示及聘用。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人:李姮  吴桂丽      咨询电话:88043587

附件:报名表.docx

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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