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国资委市场化选聘市属企业副总经理公告
盘锦市国资委是盘锦市政府工作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现根据《盘锦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盘委办发〔2021〕11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4家市属国有企业需要,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集团副总经理4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聘职位、人数
1.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3.盘锦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4.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热爱国企工作;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受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禁止从业的情形,以及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其他
选聘工作由盘锦市国资委联合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1.本次选聘公告在盘锦市国资委官网、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发布。
2.公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3.报名人员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要求填报《盘锦市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开选聘报名表》并上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然后将《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简历,以及所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打包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以“招聘企业名+报名职位+姓名”命名,然后发送到gzw2830569@163.com邮箱。
4.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盘锦,与所任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聘用人员原身份和劳动关系应予解除。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职务的,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关系。
5.薪酬待遇,执行市场化标准。
6.通过资格审查者,笔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7.对于收集的应聘资料,将予以严格保密,仅用于此次选聘工作。选聘过程中,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四、相关说明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公告由盘锦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执行。
联系人李琦(工作日9:00-16:00)
电话0427-2830589、15042762220
盘锦市国资委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