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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招聘教师130人公告

文章来源: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05 13:13:19


2022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11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0名,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0名,工作岗位在兴隆台区所属学校。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受疫情影响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录用后需在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期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即1992年7月5日(含)至2004年7月5日(含)期间出生。
 
  (6)户籍地不限。
 
  2.报考岗位条件
 
  (1)初中学历要求:a、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b、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c、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对口: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学历要求:a、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b、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c、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对口: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在编教职工;“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其他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3)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9日(周六)-13日(周三)
 
  8:30至11:00,13:30至17: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报名登记表》和《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发送到xltgkzp01@163.com邮箱。
 
  报名时,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二份,“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或黑白照片均可;
 
  2.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3.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家庭住址页和本人页);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
 
  5.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022年7月前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师范类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专用章。
 
  7.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蓝底、背面写清楚姓名)。
 
  考生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留存复印件,原件现场退回至报考人员。
 
  (二)报名地点
 
  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
 
  (三)领取准考证
 
  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到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领取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期的面试等环节使用。
 
  (四)其他事项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另行发布公告,调整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相关考生。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三、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7月17日(星期日)
 
  专业课: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2.考试科目: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专业课:高中阶段本学科理论知识,满分120分。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全部为选择题),满分8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在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200分,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确定人选
 
  每一个学段中的每一个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单独排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考生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选择招聘的岗位,如不服从,则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空余岗位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执行,由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余岗位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以及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余岗位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录用的教师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送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健康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日前,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二)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在进入考点入口进行体温检测时,应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间距;进入考点后,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合理保持安全间距。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品。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四)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C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视情况予以补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关注或通讯设备不畅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五)报名咨询电话:
 
  兴隆台区人社局:0427-2310689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07784
 
  监督举报电话:0427-8223344
 
  电话咨询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
 
  具体时间如下:9:00—11:30, 14:00—17:00。
 
  附件1: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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