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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葫芦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76人公告

文章来源:建昌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6-12 09:25:56


2022年葫芦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葫芦岛市公安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7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昌县公安局辅警工作人员76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2022年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高中毕业证为准);

(五)建昌县户籍,户口确认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前一日(含)。岗位户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即1986年6 月10日至2004年6月10日(含)期间出生;其中巡特警大队岗位30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10日至2004年6月10日(含)期间出生。

(七)身心健康,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纹身; 巡特警大队岗位身高170cm以上。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有格斗散打特长,在市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2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3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5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3分,一级运动员加5分。

3、报考巡特警大队退役军人岗位,服役期是特战队员的加15分。

4、有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最高分。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2、招聘的辅警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方式,由建昌县公安局安排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在建昌县公安局统一安排下进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调整的,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标准为见习期(1年)148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自行解决住宿;之后工资待遇根据有关规定调整。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2年葫芦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资格条件等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chang.gov.cn/)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ld.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人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每一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量的比例不少于2:1,低于2:1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招聘数量。有变化的岗位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6月29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建昌县公安局后楼2楼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2022年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附件2,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1份;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6)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报名表粘1张,上交2张,背面注明姓名);

(7)具备考试加分条件人员还要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

4、报名防疫要求

(1)居住在外地的欲报名考生应于6月13日前返回建昌县居住。所有欲报名考生请于6月13日在建昌县内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做一次核酸检测,保留纸质版阴性证明于报名当天出示,不能提供者禁止入场。居家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外地返建考生请提前与建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乡镇、单位联系,明确是否需要集中隔离等相关事宜,务必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从报名前第14天起至报名前1天(6月13日至6月26日)须配合所在乡镇、社区、单位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的自查和筛查。进行每日健康状况监测和体温测量(《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见附件4,于报名当日出示,未能提供者,不得入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隔离点考生按隔离要求执行。

(3)欲报名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从报名前第14天起至报名前1天须至少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遵守属地核酸检测要求。建议报名考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报名前连续14天保持居家或单位两点一线。

(4)报名时,考生须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供建昌县内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名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连同6月13日证明、《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一并上交),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

(5)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或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或行程或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报名。

(6)考生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

提示:考生应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履行防疫义务,服从管理。如发现瞒报、谎报、漏报、自行服药隐瞒症状及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况,一律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评为通过性测评,成绩达到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安专业科目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取得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

3、体能测评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再相同,另行加试),按照各岗位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见附件3《招录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因体能测评不达标造成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如总成绩并列,则递补面试成绩高者,如再并列,另行加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相关标准执行,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此公告发布后,考生要密切关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招聘环节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考生应保持信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不畅,后果自负。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聘用。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要按照葫芦岛市及建昌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29-3608026 7217036

附件1: 2022年葫芦岛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2年葫芦岛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招录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doc

附件4: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docx

葫芦岛市公安局

建昌县公安局

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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