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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招聘硕士研究生10人公告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2-06-30 14:48:48


2022年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加强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未来发展需求,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经龙港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心理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含2022届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学士学位(2022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五)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相同;

(六)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具有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七)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同。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并截图),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十)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到处分、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8时至2022年7月8日24时。

2.报名材料:

(1)《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本人签名处不得他人代签;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的图片;

(4)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

(6)普通话等级证书;

每位报考者将以上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格式发送至lgqjszp2020@163.com邮箱。报名邮件以“研究生+姓名+岗位”命名。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1、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取得考试资格,岗位招聘计划和进入考试人员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比例,对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紧缺岗位,可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如招聘岗位与进入考试人数比例超过1:20,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方案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报考者现场抽取面试题目。根据题签内容,备课、试讲。备课15分钟后,讲授一节微型课(讲授时限为15分钟)。报考音乐学科需要进行特长展示。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分数,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现场评判、当场公布。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教材版本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并重新组织体检。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并按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所报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5.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开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确保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地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各个环节需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有关防控工作,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会在招聘各环节通知,请报考者按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3055821

监督电话:0429—3055822

附件1:2022年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2年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中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xls

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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