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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大连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2人公告

文章来源: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1-06 13:12:23


2023年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实基层工会干部力量,推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的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及数量详见《2023年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三)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基层工会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年龄计算标准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 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 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过处罚的;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10.其他不宜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录用。

2.本次招聘将进行全程监督及审查,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扰乱招聘秩序、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报名和初审

1.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报名网站,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实名注册并登录本次招聘指定的报名网站http://zhaopin.dalianhro.com(报名推荐使用电脑,并在IE或Edge浏览器环境下浏览登录)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9:00—2023年1月8日16:00。

2.应聘人员应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相材料,认真阅读《应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诚信承诺书》(附件2)内容,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勾选。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因个人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或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所须上传材料如下: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②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证照片;

③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学位证照片(除岗位7、岗位9、岗位15-岗位18外);

④本人户口簿照片(户口薄户主页(首页)及本人页),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变更页也须上传;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岗位16-岗位18如非旅顺口区户口,可上传有效期内的旅顺口区居住证);

⑤与所上传本人毕业证照片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本人电子版证件照片(须为半年内近照,未经PS等修图软件修片,无底色要求);

⑦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照片,“缴费证明”所显示的缴费时间须满足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

⑧岗位15须上传退役军人的入伍批准、退出现役或转业审批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照片。

4.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在提交报名后的次日登陆报名网站自助查询报名资格是否已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领取准考证。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月11日15:00—2023年1月13日15:00。

准考证打印领取后应妥善保管,该准考证同时在笔试和面试环节使用,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统一时间、统一阅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中国工会章程》等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知识及实际应用能力,计算机操作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等。

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14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本人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评定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择按面试成绩排名靠前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各岗位优先条件进行确定;条件仍相同的,将采用面试加试的方式最终确定。

七、考察和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不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况。

3.在考察和体检环节中,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已经被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及优先原则进行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资格审查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拟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符合聘用条件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用工方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岗位所在的总工会与人力资源公司共同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参加社会化工会工作情形的将退回第三方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全部录用手续将由招聘岗位所在的总工会进行督导。

3. 符合聘用条件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如在签订合同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4.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如有聘用人员离职情况时,将采取递补方式补录人选。递补原则为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及优先原则进行递补。如符合递补条件人员均放弃入职,则取消递补该岗位。

5.所招录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将由招聘岗位所在的总工会审核后、报大连市总工会并向辽宁省总工会进行备案。

九、待遇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大连市总工会与人力资源公司协商确定的相关工资标准规定执行,参照招聘岗位所在地区的社会工作者工资标准,其中,试用期期间按80%工资标准发放;五险一金待遇按《社保法》及大连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有关说明

1. 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网站上填报的手机通畅,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入职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告知本人,未通过人员恕不通知,敬请谅解。

2. 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其他原因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3.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咨询及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11-39876984;0411-39582888-1725

监督电话:0411-39582886

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附件1 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 诚信承诺书.docx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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