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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招聘29人公告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2022-11-10 09:35:46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包括社会人才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2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招聘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
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的,可以主动通过咨询电话沟通确认。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和海洋中心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nmemczp2023@163.com)。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应聘部门+岗位序号+姓名+学历”。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海洋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四)考试
202301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方式进行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不足5人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其他岗位可免笔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笔试与面试安排、合格线等,将在开考前通过海洋中心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安排面试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其中,202301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和海洋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统一组织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薪酬待遇
(一)按照国家和海洋中心有关规定,提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缴纳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健康体检、带薪年假、教育培训等福利。
(二)按照《<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第二批操作细则》(辽人社〔2019〕83号)和《<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22〕13号)等省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取得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博士后期满出站人员,经认定符合大连市人才条件的,给予30万元安家费。符合大连市引进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可享受薪酬补贴待遇。符合辽宁省引进博士(后)、紧缺人才申报条件的,经辽宁省有关部门认定,给予3万元奖励。
(三)按照项目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大连市创新计划、依托海洋中心的重点实验室基金等,入选后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四)提供出国学习、交流访问或选派部委学习锻炼的机会。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安排将根据新冠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应聘人员应保持预留手机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变动,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单位网址:www.nmemc.org.cn
咨询电话:0411-84783226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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