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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公告

文章来源: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 | 发布日期:2022-08-10 09:49:50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4个岗位,16人,招聘计划(详见《普兰店区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普兰店区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二)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填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在大连普湾网微信公众平台(id:dlpuwan)及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五)体检;

(六)公示;

(七)录用。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大连普湾网微信公众平台(id:dlpuwan)及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

五、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周六、周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办公室。详细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一段55号。

(四)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到普兰店区中医医院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411-83165522。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一段55号。

2.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方可参加笔试。

六、组织笔试与面试

(一)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试卷满分100分)

(1)医疗专业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

(2)检验专业笔试内容为检验学最新版本的教科书。

(3)药剂专业笔试内容为中药学相关知识。

(4)影像专业笔试内容为影像学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成绩查询:参加笔试人员可于笔试完当天下午(或第二天)登录大连普湾网微信公众平台(id:dlpuwan)及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笔试成绩、及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听取通知到普兰店区中医医院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以及综合分析、举止仪表、语言表达、人际交往及情绪控制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大连普湾网微信公众平台(id:dlpuwan)及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查看总成绩、拟定录用人员。

七、体检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要全部参加体检。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进行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大连普湾网微信公众平台(id:dlpuwan)及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或相关事宜查询,联系电话:0411-83165522。

九、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劳动合同,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3个月)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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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时间为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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