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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高级中学招聘教师2人公告

文章来源:本溪市高级中学 | 发布日期:2023-06-05 09:26:32


本溪市高级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及同层次综合性重点大学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辽宁省本溪市高级中学始建于1953年,是辽宁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示范性高中。先后获得全国最具内涵特色学校、中国百强中学、辽宁省模范学校、辽宁十大社会名片等70余项荣誉奖项。学校被清华大学等五十多所重点大学授予优秀生源基地称号,2021年成为北京大学首批三星级“博雅人才共育基地”,同时作为清华大学优质生源基地学校,受邀参加清华大学110周年校庆。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教学资源,一流的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成长平台,助力每一位学生成就精彩人生。

学校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努力为青年教师发展搭梯架桥,新入职教师三年入门,五年成骨干,十年成名师。现有45周岁以下中层干部20人,在高三任教的年轻教师也多达50人。学校努力打造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敢于争先的优秀教师队伍。

现根据需要,开展教师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本科层次毕业生年龄限制在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制年龄限制在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2021-2023届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及同等层次综合性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2021-2022届需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热爱教育事业,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招聘考岗位要求一致,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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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毕业生。

四、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溪市高级中学网站、本溪市高级中学“公众号”平台及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相关就业网站发布。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考生完成报名,将视为已知晓所有公告内容。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及相关资质材料(学生证、学业成绩表[教务处出具]、身份证、高考成绩等)。

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邮件名称为:“毕业院校+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报名邮箱:mlz3814036@163.com,线上接收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在本人简历中须重点注明):应聘者需同时满足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的要求。

学校招考工作组对应聘者上交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原则和内容:对高考成绩,高考报考专业学科成绩;大学成绩绩点、院系排名(本专业学生数)等成绩,教科研能力等综合审查。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以微信、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

(三)考试形式:

同一岗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为1:2;

1.学科基础能力测试(笔试)

考试内容: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教学理论,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考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本溪市高级中学东明校区(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1号)。

考试办法: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教学理论测试,满分为100分,学科基础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招聘计划,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学科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未按时参加笔试者,按弃权处理。

2.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测试内容:答辩(含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试讲(指定学科教材课题),满分为100分。

测试时间:2023年6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本溪市高级中学东明校区(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1号)。

面试办法:由评委对考生的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评定分数,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招聘计划,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取学科基础能力测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面试者,按弃权处理。

面试后,如考生出现弃权情况,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

五、体检、考核及签约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拟录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总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考生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并报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用人单位要将就业协议书需要特殊说明的地方告知签约学生;回答签约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审阅签约学生上交的就业协议书,审核学校印章是否准确,就业协议注明事项是否清楚。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签署三方协议后,违约方需对违约承担责任,如考生违约,用人单位将违约情况通报所在院校。

六、公示及聘用

待签约人员按期毕业,并到我校报到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本溪市高级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

学校将签约人员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经此次公开招聘进入本溪市高级中学的教师须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七、待遇

1.编制性质:本溪市直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工资待遇: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绩效工资+课后服务费+奖励,待遇优厚。

3.福利保障:五险一金、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结婚慰问、生育慰问、职工体检、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4.符合本溪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985院校毕业生),学校将按照本溪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5.住宿:外地教师三年内学校提供住宿。

6.职称:学校的职称评定政策更多注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实行量化打分,更多的倾向于班主任、贡献大的教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孟令卓 024-43286009 18904943096

本溪市高级中学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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