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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招聘疫情防控岗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文章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2-09-01 13:28:49


关于鞍山市公开招聘7名疫情防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疫情防控核酸采样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疫情防控核酸采样工作人员7人,主要服务区域为鞍山经济开发区。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2002.09-1982.09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品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技能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无犯罪记录、无违纪违规记录、无刑事处罚。

三、专业要求

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或综合院校医学类专业。

四、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

工作时间:上午8:00-20:00 (具体工作听从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

工资待遇:按月结算6000元/月(全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七)其他不宜从事防疫工作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开始至招满截止

2、报名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6号

辽宁歆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

(1)疫情防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2)A4身份证复印件一页(正反面);

(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二);

(5)国务院大数据行程码彩印1份;

(6)医学类相关从业证件复印件1份(如护士证等);

(7)疫苗接种记录彩色打印版1份(两针及以上);

4.报名费每人100元整。

5.报名联系人:

辽宁歆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王经理,电话18041223013

(二)资格审查和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依据报名材料及其它方式,了解被审查对象的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基本情况。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现场面试,面试详情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4号

面试时还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易鞍码”均符合防疫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同时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招聘过程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式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的人员中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予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

(六)录用与签订合同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面试,面试结果以辽宁歆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通知为准,从速报名,额满为止。决定聘用人员需与辽宁歆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实行承诺制,报名即视为报名人员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专业要求和资质要求,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疫情防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公开招聘7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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