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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公安局(台安县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人公告

文章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8-09 16:07:49


鞍山市公安局(台安县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台安地区社会治安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经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为台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招聘辅警70名,其中:

岗位(一)39名,勤务辅警,限男性,主要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巡逻防范等警务工作;

岗位(二)20名,勤务辅警,限男性,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岗位(三)10名,勤务辅警,限女性,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

岗位(四)1名,文职辅警,性别不限,主要协助民警开展会计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面向辽宁省户籍范围内招聘,非台安县户籍人员被聘用后,在签订劳务合同前需将户口迁入台安县域;

3.勤务辅警必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岗位一、二、三);文职辅警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岗位四)。

4. 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身心健康,具备辅警应有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4年1月1日至1986年8月10日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能过于肥胖或瘦弱(男标准体重(千克)=实际身高(厘米)-105,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女性: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能过于肥胖或瘦弱(女标准体重(千克)=实际身高(厘米)-10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三)优先条件:

1、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军人、具有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对具有优先条件人员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加20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10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5分;退役军人每服役1年加2分;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5分;公安所需的如搜排爆、计算机及网络应用、翻译、心理咨询等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加10分。

(四)回避条件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二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身份为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首次签订劳务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的有关事项按法律规定执行。

四、工资及待遇

由县财政全额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月工资实发2000元,缴纳“四险一金”。配发制式服装和装备,提供工作培训机会,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外地考生可电话、网上预约报名:联系电话13604911887微信同步)。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8:30至2022年8月16日16:30。

3、报名地点:鞍山博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台安县圣莫丽湾门市)。联系电话:吴女士13604911887,张女士15242227735,陈女士13842274368。报名时要主动加入微信群,便于及时接收通知。

4、报名材料: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退役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一份;其他优先录取条件的相关证明。

5、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听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台安县政府网站公示)

注意事项:由于疫情原因,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供本人14天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同时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通信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题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90分钟)。在笔试后,根据成绩由高至低,按照岗位1:2比例确定进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试等后续环节的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注:招聘单位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未明确任何考试范围)。

(三)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试

参加完面试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身体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试。

1、身体条件检查

体形匀称;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嗅觉迟钝。考生患有乙肝病源携带者或其他国家规定的传染病,不合格。

2、体能测试

男子组

1.png

女子组

2.png

3、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试采取通过性方式,即有一项不合格则失去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要客观评估身心状况能否适应测试强度。自愿参加即视为自我评估能够适应体能测试强度,出现一切健康问题和意外事故,均由本人承担后果。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台安县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检

1、按照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2、体检统一进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

政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培训

进行为期30天的封闭式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警务礼仪、纪律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根据其成绩安排具体岗位。对于在报名环节承诺岗位调配后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通过政审和培训考察的,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且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问题查实后予以录用。

本次招聘信息以台安县政府网站公告为准,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解释。

附件:2022年公开招聘台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鞍山市公安局

鞍山博胜劳务派遣公司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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