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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招聘33人公告

文章来源: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2-07-01 11:35:53


松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松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松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松原市传染病医院共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6月3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准考证》发放等工作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7月7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报名收费:80元/人。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和松原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查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允许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通过审核后,需报名同时递交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公示,公示网站为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sy.gov.cn/)。

四、招聘考试

松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原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约50人)时,采取笔试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50名进入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松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sy.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期前,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九、防疫相关要求

1.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面试。

2.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面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报名和面试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松原市人社局及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医药学院官方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一)政策咨询电话

详见《松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438-6971049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松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原市传染病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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