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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四平市伊通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专业人才57人公告

文章来源: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5-31 15:45:27


  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县城内学校急需专业教师问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一批教育领域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岗位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为57人。具体引进人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专业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一览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均为国家标准学科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名称。
 
  二、引进人才对象与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2024年毕业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不受招聘年龄限制;
 
  7.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8.上岗前必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聘用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级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报考,2024年毕业的定向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得报考;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2日、13日(星期三、星期四)8:30-16:00
 
  地点:长春师范大学(老校区)学工楼三楼
 
  报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434-4222308
 
  其他时间13694402900 于老师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引进人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名时应聘人本人须到现场,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并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和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
 
  4.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加盖院系公章的历年成绩单一份;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引进人才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当场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具体面试事宜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如果同一岗位引进人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40及以上的,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资格人选(笔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即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方具备拟聘用资格。讲课形式为空讲,时间为10分钟,20分钟时间准备讲课内容。考生讲课完毕后由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县教育局在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放弃签约资格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引进人才计划出现空余岗位,由县教育局在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调剂。如同学段同学科调剂后仍有空余岗位,可从高学段同一学科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向低学段同一学科调剂。
 
  (五)体检与考察
 
  (1)签约的考生需参加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者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
 
  (3)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已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注意事项
 
  1.引进人才期间,请考生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后所有信息均在官网发布,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已签约且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专业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
 
  4.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报到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引进人才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凡是考生单方面提出解除就业协议书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和引进人才单位不出具解约手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电话(0434-4222308)进行咨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引进教育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补充公告)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1: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专业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57人).xls
 
  附件2: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引进教育领域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 通 满 族 自 治 县 教 育 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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