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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文章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5-24 17:40:32


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东委编办事函〔2022〕12号)文件,经县政府同意,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选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及超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

1.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受岗位设置数额限制或因政策原因,自愿同意降级聘任方可报名。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

3.受处分期间或者被问责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5.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由县开发区、人社局、编办共同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1日。

报名地点:开发区办公室。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开发区三楼办公室当场填写表格);

2.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

4.提供单位年度考核证明;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资格审查有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开发区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通知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内容。计算笔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进行笔试加试。

(四)政治审查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政审结束后,合格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开发区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开发区公开招录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人选资格,并从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防疫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公开选调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出本县;

2.考生应立即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笔试当天“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在有检测资质的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七、其他说明

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人数未达到1:1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公开选调工作。

选调咨询电话:开发区办公室,0437-6315788。

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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