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春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人社联〔2015〕8号)和《长春市卫计委关于加强规范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卫人发〔2017〕38号)及相关规定,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临床护士1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护理学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能立即上岗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月22日- 2月28日12:00;报名方式:将个人材料发送至ccsdlyyrs@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
(二)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拟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的PDF格式、个人简历电子版。
(三)面试1.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拟聘人选确定: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体检(含心理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含心理体检)与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从同岗位参与面试人员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含心理体检)、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面试、体检(含心理体检)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431-81968686
长春市第六医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