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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上高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3人公告

文章来源:上高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2-02 17:07:54


  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上高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驾驶员、接警员等岗位,共计13人,招聘人员的岗位设置根据大队工作实际调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2、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本科以上优先录用;
 
  4、年龄在18-24岁(2000年1月31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特殊专业人才可放宽至28岁;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6、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7、有特种专业人才可优先录取,如学计算机、篮球、羽毛球、台球、体育、游泳等专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道德败坏,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已在宜春市范围内其他消防站任职的专职消防员;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方法
 
  招聘工作流程: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止。报名地点: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795-2505010。
 
  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各一份。所交资料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留档复查,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
 
  1、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其中3000米跑占体测总分的60%、100米跑占20%,单杠引体向上占20%。(附件2)
 
  3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直接取消下轮考试资格,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通过体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大队会另行通知参加岗位加试。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不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政审
 
  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考核政审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组由二人以上组成,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六)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高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在任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录用后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落实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标准确定4830元/月,实习期工资为3864元/月;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3、大队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专职消防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晋级、绩效奖发放、职务晋升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上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准军事化管理,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1、报名表附件
 

报名表

 
  2、评分标准附件

评分标准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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