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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招聘科研助理方案

文章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 发布日期:2023-07-20 17:08:46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处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方案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为切实做好科研处科研助理招聘工作,拟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以具备“有理想、要爱国、能创新、敢担当”精神为选才标准,既注重人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注重其思想政治、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二、招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11:30)

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2.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应聘申请表》个人手签名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在指定时间未到达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4.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凡携带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如已参加应聘或已聘用的,取消成绩或不予聘用,并记录考生诚信或师德诚信黑名单,今后不得报考我校。

(二)岗位招聘

1.招聘方式

本次科研助理招聘包括心理测试、面试两个环节。

心理测试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主要对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缺考、无效测试或未达常模者,视为测试不合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常模,否则不列为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情况。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1日(14:00—16:30)

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立德楼-教学楼1栋(具体考场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等。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三、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参照学校现有科研助理由第三方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参照学校现有科研助理待遇执行,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电话:0791-87118827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附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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