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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 发布日期:2022-06-30 15:30:12


  2022年06月30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是省水利厅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原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4年)、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4年)合并成立,是集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成果推广为一体的公益性省级科研机构。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1

生态环境规划研究岗

专技岗

1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

水利工程研究岗

专技岗

1

水利工程(0815)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

水土保持研究岗

专技岗

1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707)、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081601)、土壤学(0903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

水库移民研究岗

专技岗

1

社会学(030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2022年应届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9日18:00止。

  2.报名方式:登陆http://zpks.jxrczp.com/index.php/exam/?EXAMID=1954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高级工程师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4.请应聘者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无误,并及时登录查看后续通知。

  5.联系方式:

  邮编:33002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江西省水利科学院综合办公室(人事)

  电话:0791-87606910,0791-87606908

  招聘联系人:傅老师王老师

  院网站:http://www.jxsks.com

  四、资格初审

  对应聘者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回复,请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及资格复审

  1.考核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笔试主要考核综合基础知识、水利专业相关知识或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笔试之后,将在面试前择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考生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截止日期为面试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无人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5.资格复审、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笔试、面试成绩将在我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我院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根据总成绩(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4.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待遇

  1.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纳入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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