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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17人简章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24-09-30 15:34:23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院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位于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
 
  学院服务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需求,设有智能制造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城市系、工商管理系、劳动经济系、基础(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技师部等10个教学系部。形成了“以智能制造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和现代服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布局,有43个高职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单位,“山东省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培训集团”牵头组建单位,山东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学院提出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并将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证书等材料以PDF格式,要求完整、清晰)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zhaopinsdlvtc@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方式命名。例如“教师1+张三+工商管理专业(XX方向)”。每人在本年度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以上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在当年度内有效,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17:00。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会在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报名材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4,EXCLE版);
 
  ②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教育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项目、大赛等材料扫描件;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⑥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⑦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技能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或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
 
  ⑨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以先行报考,无需上传此项材料,待考察体检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不可调整,如未能按时提供,视为放弃资格;
 
  ⑩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招聘岗位其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向学院提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发布。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技能人才、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40分,面谈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讲成绩、面谈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面试总成绩排序,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范围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根据学院实际,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方式,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二)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按规定执行。
 
  六、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因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资格审核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咨询电话:0531-89638828 89638826
 
  监督电话:0531-89638502
 
  电子邮箱:zhaopinsdlvtc@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800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1办公室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5.各类证明模板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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