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江西 > 全江西

2024年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10人公告

文章来源: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 发布日期:2024-09-03 14:54:10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引进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高校园区,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集文、理、经、工、管、艺术和体育等学科门类齐全的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院校、江西省第一轮“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第二轮A档高水平高职学校计划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

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粮食工程、粮食储藏等专业

10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技术等专业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八)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含应聘者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研究方向、各类奖励或荣誉等)。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成果、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5.其他各类资格证书。
 
  6.近期1寸免冠照片。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人事处李老师0791—83777909
 
  2.报名邮箱:gmxy_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毕业学校及专业+本人姓名)
 
  六、工作程序
 
  (一)人事处通知符合条件者来校面试,并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通过后报学院审定,坚持择优聘用。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及档案专项审核情况。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博士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待遇与政策
 
  (一)经考核、考察、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二)根据不同人员类型和条件,享受学校引进博士人才的待遇,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博士学位绩效等,具体待遇面议。
 
  八、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