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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萍乡市司法所辅助人员招聘112人公告

文章来源:萍乡市人事考试网 | 发布日期:2022-06-23 1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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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萍乡市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司法所辅助岗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县区联系方式详见《2022年萍乡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2.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与其他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萍乡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进行网上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2022年6月24日9:00至6月30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萍乡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报名不符合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对报考内容有疑问,应先向各县(区)司法局咨询确认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4.各岗位报考人员须达到招聘计划1:3的比例,否则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7日09:00至7月10日下午15:00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下午15:00-16:40(如疫情或档期冲突另行确定)。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

本次笔试试题为客观性试题,分值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笔试后,考生及时登录萍乡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的按1:3比例,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

2.现场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18日至19日09:30-17:30在萍乡市法律服务中心(萍乡市公园中路98号)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原件和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两份,网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各两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为:由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岗位相应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考场的平均分(含),否则取消或消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进入体检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体检项目及方法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考生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完成后,适时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由各县(区)司法局组织进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递补。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各县(区)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签订合同期限为3-5年。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含固定工资、社会保险等,具体请咨询所报考县(区)司法局。

五、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主动了解和遵守江西省和萍乡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考试当天,考生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赣通码“一屏展码”、“行程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确认健康状态无异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2。

此次考试疫情防控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所在考区疫情防控部门可能就考试疫情防控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和要求。考生应持续关注“萍乡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信息,及时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通信不畅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2.报考人员在招聘中弄虚作假或逃避防疫措施,将记入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参加相关招聘考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3.本公告由萍乡市司法局、萍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萍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萍乡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99-6785597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2022年萍乡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萍乡市司法局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萍乡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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