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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九江市永修县司法局招录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永修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9-14 09:16:12


2022年永修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永修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名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对三角、九合、立新、江上、滩溪、白槎、永丰司法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名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招录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永修政府网(网址:http://www.yongxiu.gov.cn/)或者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21日24:00。

2.报名方式:

考生请登录永修政府网(网址:http://www.yongxiu.gov.cn/或者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表格诚信报名。线上报名:填写《永修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提供WORD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发送邮箱2728690865@qq.com;线下报名:请填写报名信息表后,送到县政府西附楼515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永修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9月26日县政府会议室,具体门牌号另行通知,笔试前上交体温监测记录表。

3.笔试成绩查询: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考生可登陆永修政府网(网址:http://www.yongxiu.gov.cn/或者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未达到面试比例时,可按实际入闱人数正常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录计划。

3.面试时间2022年9月28日,具体地点县政府会议室,具体门牌号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永修政府网(网址:http://www.yongxiu.gov.cn/或者平安永修微信公众号发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政审环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选岗

考察合格后,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岗。

(七)录用

考察结束后,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县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用工方式及待遇

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经用人单位认定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录用后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正式聘用上岗。

(九)聘用及待遇

享受永修县司法局已聘用的编外合同制人员同等薪资待遇:每月工资3200元,办理社保等“五险”。对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年终给予工作绩效奖励。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

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

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填写考前7天内体温监测记录。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永修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永修县司法局:0792-3230148

附件:1、永修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2、7天体温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

附件1-2.doc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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