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共青城市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经2022年7月19日共青城市三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22年暑期从全市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20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数
城区中学岗位5名:高新区学校初中部5名。
城区小学岗位12名:第二小学3名;实验小学3名;东湖小学3名;高新区学校小学部3名。
城区幼儿园岗位3名:第二幼儿园1名;第三幼儿园1名;高新幼儿园1名。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乡镇学校任教累计满五年(借用、交流出乡镇学校的时间不予计算),且已取得相应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我市乡镇在编在岗教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以下涉及时间节点且未作说明的参照执行)。
(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3.报考中学岗位须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选调对象: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主要程序
按照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奖励加分、笔试、确定入闱拟调人员、公示、选岗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者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先在本人编制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2.报名表一份(在共青城市政府网下载,由报考者编制所在学校初审报考条件,须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3.证明材料:近3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乡镇任教经历证明;管理岗位或班主任经历证明。本项证明材料均由可证明的相关学校出具,其中曾在外县乡镇任教的相关证明材料还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考者所有的证明材料最后一并由现编制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并公示。 4.近5年(2017年—2021年)获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荣誉的依据原件、复印件或相关文件,须在报名时一次性交验,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体局受理报名材料时间:以学校为单位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日到共青城市教体局人事股集体报名(报名材料每人用一个档案袋装好),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所在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市教体局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奖励加分
1.个人所获荣誉与学科技能赛获奖加分。近五年内(2017年至2021年,以发证日期为准)获得的个人荣誉,获国家级荣誉加5分;获省级党委政府或教育部荣誉加4分;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教育厅荣誉加3分;获县级党委政府或市教育局荣誉加2分;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荣誉加1分。个人学科技能赛指本人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专业技能赛(含优质课、录像课、观摩课、交流展示课等),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其中,若有获奖等次的,分别按同等级的100%、80%、60%进行折算。同一年度同一事由所获荣誉按最高荣誉计算,不重复加分。个人所获荣誉与学科技能赛获奖加分10分封顶。
2.乡镇任教经历加分。在乡镇学校任教满5年,从第6年起,在乡镇中心学校任教经历每满1年加1分,在乡镇村小或教学点任教经历每满1年加1.5分。乡镇任教经历加分10分封顶。
3.管理岗位及班主任经历加分。担任乡镇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正职(含村小、教学点负责人)满2年加1分,从第3年起每满1年加1分;担任乡镇学校班主任满2年加0.5分,从第3年起每满1年加0.5分。管理岗位及班主任经历加分5分封顶。
奖励加分由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在笔试前公示。
(四)笔试
笔试由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预计8月中旬)。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75%+奖励加分
(六)确定入闱拟调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根据城区中学岗位、城区小学岗位、城区幼儿园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拟调人员名单(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按先教龄后年龄的顺序,较长者优先)。
(七)公示
拟调人员名单及总成绩在共青城市政府网(http://www.gongqing.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且3年内(2023年-2025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因取消资格出现拟调人选不足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公示。
(八)选岗和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调人选。由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调人员选岗,拟调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所报岗位内的具体学校,如拟调人员总成绩相同,以奖励加分高者优先,如奖励加分相同,按先教龄后年龄的顺序,较长者优先。选岗完成后由市人社局为拟调人员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聘用办法
调入人员在现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该聘期满后,须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规定,重新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调入人员现职称属江西省乡村中小学职称系列的,调入城区学校须以其本人非江西省乡村中小学职称系列的职称进行聘用(聘用方式同上)。
五、有关要求
(一)接受监督。选调工作由共青城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每个程序和环节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市教体局0792-4357879,市人社局0792-4357191。
(二)严肃纪律。在选调工作中,发现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报考者弄虚作假取消三年内选调资格。
共青城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