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江西 > 赣州

2023年江西赣州市于都县统计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于都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8-08 17:10:20


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县统计普查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严格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选调范围为全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师、医护人员除外),具体岗位详见《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4日至2005年8月14日期间出生)(注:8月14日为报名第一天);

3.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选调最低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为准(详见附件3),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尚在试用期的;

(2)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3)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4)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选调包括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过程。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非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于都县统计局办公室(县委县政府7栋一单元602室0797-6232218);

3.报名需持资料:

(1)《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境内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bf8a6ed4e3504.ipv6best.cn/)上查询认证,提供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1份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可查),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为准;

(4)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复印件(需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报名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初审合格的,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通知单》,并于8月18日8:30-11:30,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通知单》和3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于都县统计局办公室(县委县政府7栋一单元6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总成绩为100分,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成绩方为有效。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来计算,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评卷结束后,根据全体考生的有效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线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和于都县统计局微信公众号(于都统计)进行公告。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和于都县统计局微信公众号(于都统计)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程序,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入闱人员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和于都县统计局微信公众号(于都统计)公示7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办理调动手续。经选调考察试用合格的人员,由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请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凡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于都县统计局0797-6232218

监督举报电话:派驻第二监察组15297808556

于都县人社局0797-6335459

七、以上未尽事宜,由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于都县统计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于都县统计局

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