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科研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支撑服务我市产业发展,根据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赣市人社发〔2017〕32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到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择优招聘。
二、招聘职位
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南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科研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赣南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3.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即2023年4月18日,下同)。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4.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要达到公告上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2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3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考核招聘方式及程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7日18: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打包发至邮箱:gnkxyrsk@163.com,并拨打电话号码0797—8297598确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及《信息简表》电子档(各1份)。填写《报名表》电子档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的扫描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各1份);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3年5月7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各1份,需加盖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各1份)。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要求具有具体专业工作经历和研究背景的,需提供毕业论文或科技论文或参与项目等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盖章原件)。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电子件(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以上报名资料需按要求备齐,缺少将会影响面试资格。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1.此次招聘采取线上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试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要求,进入面试人员花名册在赣南科学院网、赣南科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填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和有效,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南科学院官网、赣南科学院微信公众号,以便获取公示公告信息。
(三)面试
1.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面试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由赣南科学院负责对入闱考察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南科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1.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须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必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录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调出(辞职)手续,逾期不能调出(辞职)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3年离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方案由赣南科学院负责解释。
五、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0797—8297598(赣南科学院人事教育科)
2.监督举报电话:
0797—899218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7—8196382(赣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赣南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学历人才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赣南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