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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30名教师方案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2-07-29 17:36:45


2022年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工作方案

 

为满足城区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从本区乡(镇)幼儿园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幼儿园教师30名。

二、报名条件

1.区内在编在岗的幼儿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2020年、2021年师德考核及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在我区乡镇公办幼儿园工作3周年及以上。通过区外教师选调调入我区的教师(不含省统招、特岗招聘入职的教师),在取得原任教公办幼儿园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后可将原任教地公办乡镇幼儿园工作年限作为本次报考的乡镇幼儿园工作年限依据。

5.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不得报考;2022年已参加外县(市、区)教师选招考试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2022年8月1日前,报考人员登录www.12333gz.com完成报名。报名时,须诚信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作为佐证。

(1)单位盖章的《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附件1);近三学年中有工作调动的,要在原工作单位开具《原任教幼儿园证明》(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手册、师德考核手册、加分佐证获奖证书(无关证书不得上传)。

(3)赣县区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2.考生报名期间,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8月2日起,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告号公示报名人员信息,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须于公示日起至8月3日17:30前向区教科体局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3.审查合格的,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证。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调资格人员取消资格。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2年8月6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及考场见准考证。

五、考评及记分办法

实行笔试和业绩加分累计记分的办法。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1.笔试(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

2.业绩加分

(1)2019年9月以来,在我区公办幼儿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一完整学期加0.5分。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区教科体局任命文件或备案表为准)的,参照班主任标准加分。同时兼任班主任和中层以上干部的,不重复计分。

在区外担任班主任及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不作为本次选调加分依据。

(2)截至2022年6月仍在任期内的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省、市、县学科带头人,依次加3分、2分、1分;省、市、县骨干教师,依次加2分、1分、0.5分。

(3)获得荣誉加分:

①2020年9月以来被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按下表加分(同年度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党委、政府

4

3

2

1

教育部门

2.5

1.5

1

0.5

此项加分依据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

②2020年9月以来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竞赛(不含学生指导奖)活动,按下表加分(同年度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等级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5 3 2 1
二等奖 4 2.5 1.5 0.5
三等奖 3 2 1 0.25

此项加分依据以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直属机构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

六、选调程序及调入岗位确定办法

1.区领导小组对参考对象的各项得分进行累加,得出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从各乡镇选取本乡镇公办园在编人数的1/3进入排名(若按1/3比例选取不足40名,则按1/2比例选取),并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名单。

2.确定为入选对象的,如在我区乡镇幼儿园工作满5年(2017年9月及以前在我区乡镇幼儿园工作),则可办理调入城区幼儿园手续。未满5年的,执行试用期制度,不足5年部分的年限为试用期年限;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工资在原工作单位发放,福利待遇由试用工作单位发放。

3.入选名单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影响选调情况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通过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公众号另行通知。如公示期内本人弃权或经查实不符合入选资格的,则按成绩高低及每园限取一名的原则进行递补。

4.办理调动手续后,按照上级及我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调入城区5年后方可申请区外调动,3年后方可申请区内调动交流。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名、考试期间,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赣县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我区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境外、省外来(返)赣州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抵达境内;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进入赣州时间。

4.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5.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②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③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④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⑤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赣州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⑥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8.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9.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10.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尽快返赣入赣。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其它事项

1.凡在本次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如:伪造学历、证书、虚报年龄、教研成果及考试舞弊等,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各乡(镇)幼儿园长必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各园长要对《证明表》中以下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①任教幼儿园及在该园任教年限;②班主任工作期限;③师德考评情况;④年度考核情况;⑤业绩加分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幼儿园和园长。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由相关幼儿园园长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选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复审、绩效考核、专业考试、其他加分、拟调人员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赣县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联系电话:0797-4441307)

附件:

1.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
2.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原任教幼儿园补充证明
3.赣县区2022年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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