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江西 > 抚州

江西抚州市临川区选调临川龙津中学高中教师方案

文章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26 15:26:47


临川区公开选调临川龙津中学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临川龙津中学教师队伍建设,面向全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相关学科优秀教师充实到临川龙津中学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临川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张向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乐水平、区教体局局长乐勤光、区财政局局长鄢辉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杜健雄、区委编委办公室主任张绍华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由乐勤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面向全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三、选调人数及岗位

共选调高中教师12名,其中,高中语文2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2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地理1名,高中生物1名。

四、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临川区高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资历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观念正确,教学能力较强;法纪观念强,职业道德良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龄12周年及以上,具备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2周岁以内(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从教以来有3年及以上高中毕业班教学经验。

2.限制条件: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内的,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

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栏。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所在编制学校介绍信(任教时间经历、在岗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合格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个人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两张,于2022年8月1日9:00—17:00到临川区教育体育局一楼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后续事宜请关注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栏。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与内容:考试采取面试(试讲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见面试准考证。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健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试讲70%+结构化30%计入面试成绩。其中,试讲限时15分钟,范围在面试准考证中告知;结构化限时10分钟。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定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时间:8月8日(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地点:临川三中(新校区)。

3.面试管理:面试人员进入考点后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应试人员、面试评委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隔绝与外界联系,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应试人员应在当天抽签时间6:45内到达,迟到、缺考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4.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采取去掉评委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预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预录对象,成绩出现并列时第一学历高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职称高的优先,职称相同时教龄长者优先。

(五)报批

选调办公室根据预录情况,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张榜公布。

拟调人员接到临时报到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工作日未报到者视为单方面解除聘用,所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该岗位相应取消。

拟调人员因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以外的原因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则取消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严肃纪律

1.对考试违规者,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对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规定,选调人员应在调入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二)选调人员录用后必须在选调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三)疫情防控:考生应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本《方案》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8446982、8423680

监督举报电话:0794-8441710、8441860

2022年7月19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