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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140人公告(事业单位)

文章来源:镇江党建 | 发布日期:2023-01-29 10:02:36


2023年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公告(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行动,实施大学生“聚镇”计划,进一步改善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源头储备,决定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聘2023年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聘140名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市级34名,县(市、区)级106名。
 
  二、选聘对象
 
  市级岗位:
 
  “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2023年榜单)国(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驻镇高校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他高校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县(市、区)级岗位:
 
  “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2023年榜单)国(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驻镇高校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他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大学本科生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2023年毕业生应届毕业高校及专业等条件应符合公告和岗位表要求;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各选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岗位代码+XX大学+姓名+手机号码,并与选聘单位联系予以确认。本年度公布的定岗特选岗位(含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每人限报1个,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8:00,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选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方式一对一联系反馈,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
 
  4.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国内2023年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2023年应届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已经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和所学课程目录,以及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聘书或证明材料;
 
  ⑤在校期间获奖学金、综合性表彰等各类奖励证书,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学术成果及参加社团组织经历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按选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6∶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江苏省2023年名校优生选调考察环节且合格的,不受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具体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示。
 
  来镇江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补贴(省内市外高校500元/人;省外、海外高校1000元/人)。
 
  七、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拟选聘人员应在毕业后2个月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选聘人员与选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聘用待遇
 
  1.选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选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参照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可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特别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调任、选任等法定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
 
  3.选聘人员在镇工作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十、本公告由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市级岗位工作日咨询电话:
 
  0511-84424532(政策咨询)
 
  0511-85340800,85340355,84425552(考试咨询)
 
  县(市、区)级岗位工作日咨询电话:
 
  丹阳市:0511-86967116
 
  句容市:0511-87310261
 
  扬中市:0511-88395299
 
  丹徒区:0511-88977161
 
  京口区:0511-80857562
 
  润州区:0511-81988320
 
  镇江新区:0511-83378309
 
  镇江高新区:0511-88622182
 
  监督电话:
 
  0511-84416774
 
  镇江党建网网址:
 
  http://www.zjdj.gov.cn/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网址:
 
  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
 
  附件1:2023年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岗位表(事业单位).xlsx
 
  附件2: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名单.doc
 
  附件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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