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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镇江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文章来源:句容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22-11-18 17:45:45


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8.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此次招聘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办法进行。针对我市岗位需求特点,安排在相关高校开展报名工作,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通过句容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句容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jre.net.cn/allStation/jrjy/www_jre_net_cn/index.jsp)分批发布,由市教育局分批组织考试。上一场次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指标顺延至下一场次,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

(二)报名材料:

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3)、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5)。

(三)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句容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岗位数5倍的,考生须先进行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岗位数(含)5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初试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5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在初试结束后当天公布在初试现场。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方式进行(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句容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同分,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句容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句容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需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7310533,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监察组0511-80300993、市教育局0511-87310530、市人社局0511-87278776。

本招聘公告由句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报名登记表

附件4:疫情承诺书

附件5:未就业承诺书

句容市教育局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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