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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招聘编外用工2人公告

文章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6-29 16:13:30


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第二批)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环卫人员队伍,提升环卫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用工2人。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无户籍限制;

(二)年龄男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社保符合退休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用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星期一)—2022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御桥巷1号,区城管局二楼)。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编外用工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出示“苏康码”,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润州区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区城管局咨询电话:0511—85622061;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咨询电话:0511-85282220;投诉电话:0511-12388。此公告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第二批)

附件2: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附件3: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编外用工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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