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所属事业单位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 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和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 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 周岁以上,38 周岁以下(1986年12 月22 日至2007 年12 月26 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3 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5 年11 月30 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艺术剧院2025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江苏省2026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
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 年12 月31 日前,5 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 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 年12 月22 日9:00-12月26 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 年12 月22 日9:00-12 月27 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5 年12 月22 日-12 月28 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 年12 月22 日9:00-12 月29 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 年12 月22 日9:00-12 月30 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 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2 月26 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 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 个工作日内可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32609),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 年1月8 日9:00 起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式,大小为20Kb 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5 年12 月28 日16:00 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 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入职时间证明;资格条件中有获奖要求的,个人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团体奖项提供获奖证明和获奖单位出具的个人参演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岗位专业知识》,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主要考评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专业应用水平。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比30%,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占比7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50 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以60 为合格线;考试总成绩以60 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5 年1 月10 日;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成绩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
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文化广电产业集团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 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 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 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政策咨询电话:0511-85576966,0511-85598038 考务咨询:0511-84425552。监督电话: 0511-85598022。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文化广电产业集团负责解释。
镇江市文化广电产业集团
2025 年12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