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江苏 > 镇江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镇江市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2人公告

文章来源:中共镇江市委党校 | 发布日期:2024-07-02 10:47:32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镇江市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镇江市行政学院)是镇江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镇江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是镇江市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镇江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镇江市委党校现为中共党校报刊社科研基地。
 
  根据《镇江“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党校)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专业及人数
 
  引进岗位:专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引进专业:经济类专业1名;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1名。
 
  我校将从以上专业中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对象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严谨,身心健康。
 
  (二)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2024年12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年龄要求
 
  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列入镇江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镇江市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引进对象签订5年聘用合同,聘期内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和7.2万元三年租房补贴,另外高质量科研成果按我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配套政策,同时根据镇江市人才“镇兴”行动政策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引进程序。我校将及时在学校官网公示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
 
  联系电话:0511-88620551(马老师)
 
  0511-88620552(钱老师)
 
  申报人员下载填报《“金山英才”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jdx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
 
 
  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
 
  4.近5年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按顺序编排目录合成一个PDF文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科研成果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及科研成果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人才评价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我校将组织专业评审,专业评审分为科研评定、专业试讲和岗位适配性评价。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考察(政审)办法组织进行。
 
  (六)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进编手续。
 
  镇江市委党校(镇江市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4416774。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 镇江市行政学院
 
  2024年7月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