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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扬州市纪委监委招聘驾驶员岗位编外用工公告

文章来源: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 | 发布日期:2022-08-08 13:23:50


扬州市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招聘驾驶员岗位编外用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市纪委监委决定招聘驾驶员岗位编外用工1名。

 

扬州市纪委监委2022年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开考

比例

用工

形式

文化

程度

技能

要求

备注

1

驾驶员

1

1:3

劳务

派遣

高中及

以上

1、男性

2、B1及

以上驾照

岗位需

要加班、

值班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持B1及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无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能够接受加班和驻点值班。(24小时,安排食宿,每周视工作情况安排轮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2.有行政、刑事前科的;

3.有饮酒、醉酒、吸毒驾驶记录的;

4.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可能危及驾驶安全的。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8日-12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方式:现场接受报名,本人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及所有材料复印件1份,近期个人简历一份。现场审核报名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退回。

报名地址:扬州市新业劳动服务公司(扬州市广陵区立新路25号),联系人:戚老师,电话:0514-87933440。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审核报名人员材料,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三)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方式为:①面试;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面试试题、评分标准采取委托出卷的形式命制。主要从职位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围绕交通法规知识、车辆驾驶能力,组织开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照60%折算计入总分。

所有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扬州市就业创业服务网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三、体检和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名,依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的,由市纪委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录用

政审考察结束后,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就业创业服务网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五、聘用管理与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按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保险及公积金。享受市纪委监委编外用工相关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以扬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防控要求为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 8786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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