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1、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1名;
2、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交通大厦20楼医疗保障局2013办公室。联系人:施峻,联系电话:85222019。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东台市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为1:3,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60分。
3、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公告由东台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