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 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文件精神,阜宁县教育系统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优秀青年人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阜宁县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 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 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 的道德素养。
3.2026年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 位。
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 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 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 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 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 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 理。“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 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 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 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 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 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等执行),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 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 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 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6年1月 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明》。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 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 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 、招聘程序
( 一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方式:关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阜 宁教育服务平台”,登录“阜宁县教师招聘”系统,
先注册后报名;或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也可登陆网页:
http://www.fneduserviceplatform.cn/recruit/user_loginPage.do;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12月1日8:30 — 12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2月1日8:30 — 12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12月1日8:30 — 12月10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12月1日8:30 — 12月10日18:00;
5.准考证打印:
2025年12月15日8:30 — 12月16日17:00 .
(二)网上确认
1.阜宁县教育局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员相关规定以及本通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 人员可于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意 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陈 述申辩,联系方式见通告末“招聘政策咨询”。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间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 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 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jpg 格式,大小为20Kb 以下。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上传以下材 料扫描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 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4、2025届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 考人员除了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无工作单位 《承诺书》之外, 一直未就业的还需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 生就业协议书》,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 位的还需提供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③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2024、2025届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 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 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 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⑤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须 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⑥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⑦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 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 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 取消。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于2025年12月10 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 更改报名信息(因开考比例不足取消招聘计划岗位须改报其他岗 位的除外)。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通告另 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
情况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资格复审
1.初试。初试(含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 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20人的,先进行初试;初试主要测试考 生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学科素养、普通话、粉笔字等,初试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 入计算)。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 织成绩合格者中前10名参加面试(含末位同分者)。初试结果, 不计入总分。报名成功人数达到开考比例而未超过20人的岗位, 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初试合格的考生和拟直接参加面试 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时上传网站 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未通过的, 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面试。采取上微型 课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备课 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 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 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二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 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入围。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招聘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 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决出,加试形式 另行公布。体检工作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 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 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 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体检、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宁县人 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考试成绩从 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上), 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 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
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 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经认定符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 划“汇盐行动”申请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6.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阜宁县相关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 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七 ) 回 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 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 、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
0515-87737203 、0515-87737204。
五、招聘工作监督
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 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77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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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宁县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2.阜宁县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阜宁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