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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禁毒社工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25名、禁毒社工3名(录用程序和要求参照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江阴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禁毒社工岗位简介表》。
二、基本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4、年满18周岁(岗位年龄条件以附件1为准,40周岁以下的,1982年7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 “其他要求”一栏);户籍要求为江阴户籍的,包含江阴市生源。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曾受过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等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各岗位报名地点见附件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11日,工作日8:30—11:00, 14:00—16:30。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各报名点出具收款收据,若需正规财政票据,可凭收据至江阴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227办公室换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23年江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此表可自行从公告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报名时再提供一张。
3、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等)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均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几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
(一)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各报名点。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可加5分,有嘉奖或优秀士兵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另加5分,有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另加10分,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以下同)合格线: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以上的岗位,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学历要求为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的岗位,设4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3《江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
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如《江阴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禁毒社工岗位简介表》中个别岗位出现空缺,招录单位将对笔试成绩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测且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调剂办法另行公告。
体能测试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考核、测试情况,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体能加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除符合本公告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体能加试,得分高者优先)。一年内,本公告中考生所报岗位出现缺额,且所在单位因工作急需临时补员的,可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最新专业专职类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实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26030。
本公告由江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0—86826039。
招聘单位岗位相关信息咨询,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rsj/)、“江阴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江阴市公安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