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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招聘成熟型幼儿教师5人公告

文章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4-19 15:53:41


2023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成熟型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无锡市梁溪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文件精神,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成熟型幼儿教师5名(详见附件《2023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成熟型幼儿教师岗位简介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专业能力。

2.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1日(含)后出生)。

3.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户籍条件: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

5.资格条件: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两年的在职教师。

有关说明:

(1)两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3年8月1日向前推算。

(2)报名时须提供目前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目前所在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成熟型幼儿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7.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安排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和证明材料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及相关资料上传时间:

2023年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zp.wxlxjy.com

3.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4月25日12:00至4月28日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4月25日14:00至4月28日18:00

(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名人员登陆报名平台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B以内,白底或蓝底),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目前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目前所在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获奖证书(自行按照获奖级别排序,最多10份)等证明材料的图片(电子版PDF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

考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梁溪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 2023年4月29日14:00—16:00。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相关安排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和专业技能加试;第二阶段:面试(教学能力测试)。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和专业技能加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未参加笔试,视为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应聘资格。

笔试内容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专业技能加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加试人员。

专业技能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在加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成绩(笔试成绩加专业技能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2.第二阶段:面试(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的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对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如果进体检的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取专业技能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专业技能加试成绩亦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最终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第一阶段考试结束后,由梁溪区教育局对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相应空额按同一岗位第一阶段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需带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一式两份)、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与其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须提供目前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所在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者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无锡市梁溪区委编办、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编、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成熟型教师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2023年7月31日前处理完成。

新聘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用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调配。

聘用人员在我区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区外流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并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次招聘相关的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信息。

八、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5057395、82733993(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九、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0510-82725680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附件1:2023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成熟型幼儿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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