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锡市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面向国内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2023年度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选调425名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满1学年,并且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4、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录用名单公示之前,在锡工作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一般岗位
1、无锡市本级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其中THE世界排名前100强高校及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生。
2、市(县)区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及开发园区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博士研究生。
3、注重引进有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从业经历的青年人才。
(2)定向岗位
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
详见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岗位简介表条件为准。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与初审。一般岗位和定向岗位考生登录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开选调专栏(https://w ww.wxxf.net.cn/gkxdzt/)进行网上报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考生通过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11月30日下午16:00。报名时,一般岗位和定向岗位考生可填报一个意向性岗位和是否服从调剂(岗位分布表附后),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一般岗位和定向岗位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3)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4)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5)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6)有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从业经历的提供银行流水。上传材料将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须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照片上传,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4)《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因报名表需要考生签字,请将签字后的表格扫描成PDF格式;(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以上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sbaseball@163.com,附件总大小不超过10M。
2、适岗能力评价。对通过初审的人员,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适岗能力评价。一般岗位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按照不高于1:8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同分者一并进入复审。定向岗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通过初审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谈环节。
3、资格复审和面谈。对进入复审人员进行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无纪律处分证明,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4、综合能力考评。一般岗位需参加综合能力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定向岗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无需参加综合能力考评。
5、确定拟选调人选。一般岗位根据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和面谈、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定向岗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根据资格复审和面谈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网站公布。
6、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政审。
7、公示录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政审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因选调人才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空额时,由选调办决定是否递补,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8、建立选调人才“蓄水池”。对入围面谈但未录用的优秀人才,根据个人意愿推荐至全市各级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依规按需择优聘用。聘用人员通过试用期且符合下一年度选调要求的,可不受在锡工作限制继续报考。
四、培养管理
1、选调人员由无锡市委组织部和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根据填报的意向性岗位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市、市(县)区、乡镇、街道及开发园区事业单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由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后,由市、市(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分别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培养管理期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
3、选调人员可根据有关人才政策,申请享受租房、购房补贴,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享受政策。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http://zzb.wuxi.gov.cn(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hrss.wuxi.gov.cn(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咨询:0510-81828431,0510-80560031(教育类无锡学院岗位),0510-81827693(教育类其他岗位),0510-68000285(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岗位),(00)86-510-81827489(海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0510-12380-0(一般岗位、定向岗位),0510-81823989(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岗位)。
六、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体育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