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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

文章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4-17 16:42:29


  2024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无锡市梁溪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文件精神,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40名,其中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35名,成熟型幼儿教师5名(详见附件1《2024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简介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学前教育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报考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2.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3.获评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4.获评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5.担任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正副主席、正副部长;6.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二等奖学金及以上;7.学生党员;8.“双一流”或省部共建地方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含)后出生),已取得中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师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日(含)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岗位代码D01的“幼儿园教师1”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其余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本科阶段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前教育专业﹙含2023年1月至12月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已申请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对应年度应届毕业生报名。
 
  (四)户籍条件: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成熟型教师须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
 
  (五)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成熟型教师须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为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两年的在职教师。
 
  关于成熟型教师报考的有关说明:
 
  1.两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4年8月1日向前推算。
 
  2.体检前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七)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8.其他不适宜担任幼儿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安排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和证明材料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及相关资料上传时间:
 
  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zp.wxlxjy.com
 
  3.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4月22日12:00至4月26日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4月22日14:00至4月26日18:00
 
  (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内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名人员登陆报名平台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B以内,白底),上传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获奖证书(自行按照获奖级别排序,最多5份)等证明材料的图片(电子版PDF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
 
  成熟型教师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B以内,白底),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的图片(电子版PDF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
 
  考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梁溪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15:00—16:00。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日期另行通知。
 
  三、考试相关安排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加试);第二阶段:面试(教学能力测试)。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加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未参加笔试,视为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应聘资格。
 
  笔试内容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专业技能加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加试人员。
 
  专业技能加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在加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成绩(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2.第二阶段:面试(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如进入体检的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取专业技能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专业技能加试成绩亦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最终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第一阶段考试结束后,由梁溪区教育局对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相应空额按同一岗位第一阶段考核成绩(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加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需带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一式两份)、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有工作经历的成熟型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与其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者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经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无锡市梁溪区委编办、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编、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考生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取得聘用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取得聘用资格的成熟型幼儿教师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2024年7月31日前处理完成。
 
  新聘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用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梁溪区教育局的调配。
 
  聘用人员在我区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区外流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诚信管理
 
  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并将失信行为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次招聘相关的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八、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5057395、82733993(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九、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0510-82725680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附件1:2024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和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名单.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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