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州技师学院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补充本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技师学院近期将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招聘点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泰州技师学院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电子邮件报名: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343873752@qq.com(2023年5月19日08:30后可进入报名),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即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州技师学院陈述申辩。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7日14:00-16:00,地址:兰州大学。泰州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请关注泰州技师学院网站。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2023年泰州技师学院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报名时提供未网签的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学术成果汇报和答辩的形式,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2.考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8日8:30起,地点:兰州大学。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请关注泰州技师学院网站。
(四)现场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泰州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就业协议书作废,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523—86606810(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0523—86606089(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四、本公告由泰州技师学院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2107988 、82105297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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