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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泰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招聘教师63人公告

文章来源:泰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2-12-02 09:52:41


2023年泰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2023年泰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泰州市周山河初级中学、泰州实验学校和泰州市凤凰小学,以下简称“招聘学校”)计划校园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3名(其中初中教师39名,小学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招聘点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若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8.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泰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泰州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招聘学校网站(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泰州市周山河初级中学http://stzfz.cloud.tze.cn/

泰州实验学校http://www.tzsyxx.com/

泰州市凤凰小学http://www.tzsfhxx.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招聘学校将在相关高校设立招聘点,招聘点招聘岗位和人数随招聘进程动态调整。前一招聘点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一招聘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后一招聘点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空缺岗位将在招聘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公告发布后各岗位开始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学校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公告要求将资格初审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上传。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开考前在有关高校接受现场报名。第一次招聘点设立在江苏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初定于2022年12月10日,如因疫情影响调整现场报名时间,将在招聘学校网站另行公告,现场报名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请关注招聘学校网站。后续各招聘点设立地点和具体开考时间在开考前7日通过招聘学校网站公布。招聘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招聘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考试,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每一招聘点开考后各招聘学校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并在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岗位空缺等情况。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或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报考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即可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未进行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现场报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报考人员须提前关注笔试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查验行程卡和健康码,行程卡和健康码均为绿码,同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可入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面试人选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报名时提供未网签的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③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根据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

(五)现场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的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聘用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三级。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3-86999808(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6999831(泰州市教育局)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四、本公告由招聘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6881555, 13382597006(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0523-86985199,13801436056(泰州市周山河初级中学)

0523-86882291,13852414146(泰州实验学校)

0523-89988880,13812472639(泰州市凤凰小学)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6:00。

附件1.2023年泰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 2023年泰州市教育局直属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现场报名表

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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