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社区工作者,具体类别要求详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具有现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9日至2004年11月9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社区日常工作;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从社区工作者岗位上辞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符合社区工作者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十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式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泰州高新先锋”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泰州市药城大道809号CMC综合楼西楼19楼。(泰州农村商业银行(医药城支行)西侧)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费为100元(现金)/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有效证件减免报名费。
4.注意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4张(恕不退还),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如实填写《2022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报考者本人签名承诺为填报信息负责。
开考比例为1:3。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经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后,对招聘计划数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实际招聘人数在笔试前公布。
报名人员于2022年11月23日-11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泰州市药城大道809号CMC综合楼西楼19楼,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包括从事社区工作必备的政治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写作能力、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根据岗位类别,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
(四)面试资格审核
2022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泰州市药城大道809号CMC综合楼西楼19楼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本人页,2020、2021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社保未缴纳证明(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退役士兵还须提交有效的退役证件或证明。考生同时提交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跟进)。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六)体检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泰州市药城大道809号CMC综合楼西楼19楼领取《体检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岗位类别,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八)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和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mc.gov.cn/)和“泰州高新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并向受聘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确立聘用关系后,根据镇街城市社区工作者缺额情况,通过选岗分配至相关镇街,由各镇街按照《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聘用合同前,受聘的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或报到之日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
四、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13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民发〔2018〕141号)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所有环节的资料审查只是程序性审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名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区防控最新要求,报名、考试当天符合“三查一测”(查行程码、苏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测体温低于37.3℃)要求,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及参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本公告最终由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9690962(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会事务局)
0523-86966087(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
15852955053(泰州市华钜人力资源有限公 司)
监督电话:0523-86338831(区纪(工)委监委第七派 驻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