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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市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学科)人才公告
为打造优秀教师队伍,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江苏省泰兴市教育局将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设点面向20所全日制普通高校(见附件1)招聘高层次(紧缺学科)人才共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4日到2006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对象:(1)2024届毕业生(不含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2023届毕业生。
8.具有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其他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江苏省泰兴市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学科)人才岗位表》(附件2)。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由泰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等信息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 3月14日—15日 9:00—16:0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室(东门—虹梅南路5777号,北门—剑川路399号)。
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江苏省泰兴市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学科)人才报名表》(附件3),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表(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
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
4.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2023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报名人数),对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学科按相关规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11:0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合格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
面试地点等相关事项见通知公告。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招聘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内容在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总时长为48分钟,其中,准备室独立备课时间为40分钟,面试室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选岗
选岗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
(六)现场签约
选岗成功者,现场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证明等材料,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放弃选岗的,相应空缺岗位根据报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选岗、签约后不再递补。
(七)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招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就业意向协议书》作废。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被聘用人员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按时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我市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的工资薪酬待遇。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泰兴市《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十条政策》《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享受相应学历层次的“购房券”、生活补贴、青年公寓或租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购房券”:博士研究生2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1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8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6万元。
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3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万元/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00元/年。
青年公寓或租房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可享受三年免费或低价租住青年公寓或“人才家园”。对未能安排入住青年公寓或“人才家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发放最长期限36个月的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泰兴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28181(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jyj/tzgg/index.html
附件:
泰兴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