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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苏州太仓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4-27 13:20:54


太仓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太仓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9:00—16:00。资格复审地点: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楼1300会议室(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面试缴费,过时不缴费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考生须出示有效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要求其毕业后至报名时未就业,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时已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5、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以及对本科段专业有具体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6、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7、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以及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1-3)的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完成面试缴费的考生请于5月17日起登录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0.170.51:9880/syzksitepro/actions/home)打印《面试通知书》,过时不缴费、打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53518616;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30-17:30。

特此公告。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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