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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吴中区人事考试网 | 发布日期:2023-04-27 09:21:25


  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后拟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9:30—15:30,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招聘单位将联系考生约定具体的复审时间点,并按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考生须刷有效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现场复审程序如下:1.初审: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摊位进行初审;2.复审:到人社部门摊位进行复审;3.登记: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资格复审表》一份交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通知。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 所有考生须携带《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签字、加贴一寸证件照)。如报名初审时上传《报考承诺书》的,将手写签字的《报考承诺书》装订至《资格复审表》后一并带至资格复审现场。
 
  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要求其毕业后至报名时未就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时已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6.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以及对本科段专业有具体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7.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8.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以及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002)的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002岗位报考人员另须提供户籍证明。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表》打印网址: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打印时间:2023年5月4日9:30—2023年5月7日15:30。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留存。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复审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0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通知书》打印及面试费用缴纳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根据要求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请于5月17日9:30起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登陆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过时不缴费、不打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525372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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