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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宿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3人公告

文章来源: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3-03-19 10:00:11


2023年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泗阳县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中心专职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泗阳县。

报考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或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有关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前二楼203室政治部(北京中路8号)

4.报名需提交材料:《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或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曾获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在泗阳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sqsiyang.jsjc.gov.cn/)及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60%。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3.笔试结束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以及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在体检、考察阶段不合格、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泗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上岗,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年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七、本简章由泗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9669083。

附件:《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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